高标准农田要建得好、管得严、用得实
中央政治局近期强调,要持续抓好“三农”工作,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的建设、运行与管护机制。各地应以高质量推进为导向,确保高标准农田不仅建成,而且能够长期发挥效益。
高标准农田是提升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。此类农田在耕地质量、产出水平、抗灾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上具有明显优势。评估显示,建成后亩均产能可提升约10%至20%,部分地区实现了单季千斤、双季吨粮的产出水平。同时,农业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也显著下降,为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。我国已累计建设超十亿亩,为粮食总产稳步增长奠定了基础。
但实践中也存在不足。有的地方过分追求工程规模和进度,忽视工程质量、土地经营与长期维护,遇到自然灾害后部分设施受损或长期带病运行,影响了实际效益,需要补齐短板。
为此,应把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目标,完善建设、运营与管护的制度体系,合理布局建设时序并加大资金投入,做到新建与改造并重、数量与质量并重、建设与管护并重。要把适宜耕作、具备条件的耕地,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,打造为耐旱耐涝、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,从而夯实粮食安全基础。
在建设阶段,要严把工程质量关。优先在东北黑土区、主要平原和有灌溉条件及增产潜力大的区域推进,严格执行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规定。同步加强水资源配套建设,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与灌区建设,按照“以水定地”的原则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和布局,提升灌排能力。建设标准应突出田块平整、通水通路与提升地力产能的目标,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效果。
在运营阶段,需完善农业经营体制,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和运行规则。各地可探索多样化试点模式,例如要求试点经营主体后续运营面积达到一定比例并保证持续种植,或通过供销社等组织实行全程托管,覆盖耕种到加工流通的全产业链,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。共同目标是保障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,提高土地生产率。
管护方面要把农民放在核心位置。在项目实施前应先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并明确管护主体,落实“谁使用谁管理、谁受益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晰产权和管护责任,形成日常管护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的运作模式。农民应成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者、受益者和管理者,维护可通过自管、委托、购买服务或集资等多种方式实现。
无论是建设还是后期管护,都离不开充足资金保障。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,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资金责任,省级政府负主要地方投入责任。地方在不增加隐性债务的前提下,可通过地方债券、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资,并多元筹措运行与维护经费,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可持续运行。